《昌吉学院学报》
3月16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转设为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的函》有关要求,印发《关于设立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的通知》,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正式获准设立。
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系山东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,由山东省政府领导,山东省教育厅主管。机构编制事项由山东省委编办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。
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由山东省政府和东营市政府合建,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统筹安排。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 000 人,定位为应用型高等学校。
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实行校、院(系)两级管理,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,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。
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将按照省政府要求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切实加强党的领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立足学校优势,聚焦内涵发展,强化办学特色,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型、技术技能型人才,推动能源行业和区域经济更好发展,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贡献。